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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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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左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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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办理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们,这里有需要手工报销的材料及流程等,希望可以帮到你们。报销条件
 
  报销条件:
 
  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并所使用药物在报销范围内
 
  一:拥有社保卡的在就医时可直接刷卡报销
 
  二:在就医时为使用医保卡,需要手工报销的情况,如下
 
  1.定点医疗机构电脑发生故障,无法刷卡的医疗费(由医院在收费单据上注明并加盖公章);
 
  2.医保信息系统数据年度结转停机期间(每年元月1-3日)的医疗费;
 
  3.经批准转外就医住院医疗费;
 
  4.危重病抢救需重新结算的医疗费;
 
  5.社保卡被冻结期间发生的、解冻后按规定可以结算的医疗费;
 
  6.未领取社保卡期间发生的医疗费;
 
  7.异地安置人员在指定医院发生的医疗费;
 
  8.出差或探亲访友在异地患急性疾病需在当地住院发生的医疗费。
 
  报销材料
 
  居民或职工报销材料:
 
  1、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新生儿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病历及复印件、医疗费用总清单、有效收费单据、住院长短期医嘱单和出院小结。 (以上材料需加盖医院公章);
 
  3、住院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身份核对表》;
 
  4、本人农业银行结算账号。
 
  5、特殊情况报销
 
  大学生手工报销提供材料
 
  1、《在榕高校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表》(学校盖章)
 
  2、原始医疗费用收费票据(盖医院公章);
 
  3、医疗费用总清单(盖医院公章)。在校期间(节假日及实习期除外)
 
  若在异地就医的还需提交《在榕高校大学生异地住院审批表》,
 
  在异地发生的普通门诊和传染病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因外伤住院治疗的,还需提交《参保人员外伤住院刷医保卡申请表》。
 
  (上述表格可在医保中心网站下载或学校领取,且需学校盖章确认)。
 
  参保大学生将报销材料投入市医保中心设在各高校的受理箱,市医保中心委托邮政定期至各高校收取,医保中心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报销流程
 
  报销流程:
 
  1、在医院、诊所就医时直接刷社会保障卡支付即可
 
  2、在未使用医保卡的情况下,在报销规定范围时间内备齐资料前往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报销即可。
 
  报销比例及范围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
 
  1、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
 
  2、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
 
  3、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标准范围
 
  4、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目录范围相应的管理规定。
 
  城镇居民及大学生报销比例:
 
  一、普通门诊补偿待遇
 
  报销比例:50%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实际报销金额计算400元/人)
 
  注:大学生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含起付标准、按比例自付费用):2000元/人
 
  二、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待遇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比例60%,
 
  重病特殊病种门诊费用(6万元以内(含6万元):70%;6万元以上至14万元(含14万元报销比例40%)
 
  三、 住院补偿待遇
 
  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6万元(报销比例在55%—90%不等)
 
  6万元<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14万元(40%)
 
  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
 
  职工报销比例:
 
  一、普通门诊补偿待遇
 
  起付线1500元及以下: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时,由现金支付。
 
  1500元以上-6000元(含)以下
 
  在职员工:60%— 65%,退休员工:70%—75%
 
  二、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
 
  1、起付线和封顶线
 
  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起付线:800元,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
 
  在职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费用:85%—90%
 
  退休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及治疗项目费用:90%—94%
 
  三、住院统筹基金
 
  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为800元二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为600元(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300元)
 
  年度内多次住院:每次递减200元直至降为零
 
  2、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在职人员住院医疗费用:80%—92%
 
  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90%—95%。
 
  四、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
 
  12万元<比例90%≤34万元
 
  报销地点
 
  报销地点:
 
  1、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鼓楼分中心: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1-2层
 
  2、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台江分中心(入驻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3、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仓山分中心(入驻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福州市闽江大道238号仓山文体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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